人员聘用与考核办法

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员聘用与考核办法

2008年12

(暂行)

为了加强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,提高整体竞争力与学术水平,重点实验室人员实行流动式聘任、考核上岗的管理方式。

(1)研究人员遵守国家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(2)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向符合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;

(3)研究人员积极参与重点实验室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;

(4)研究人员愿意接受校外人员合作进行开放基金的研究;

(5)研究人员的成果要标注重点实验室;

(6)研究人员每年6月向实验室提供述职报告以及研究成果清单;

(7)实验室定期对标注重点实验室的论文进行奖励,具体细则另立;

(8)对一年没有实验室标注成果的人员提出提醒,两年没有标注的成果的人员停止聘任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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